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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药准字:Z21020495
主治功能:清热宣肺,平喘,利咽。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,症见发热恶寒、咳嗽痰黄、气促喘息、口干音哑、咽喉肿痛。
用法用量:口服。一岁至二岁一次3~5毫升,三岁至五岁一次5~10毫升,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~15毫升,一日3次。用时摇匀。
包装规格:每支装10毫升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称: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
汉语拼音:Xiao’er Qingre Zhike Koufuye
【成 份】麻黄、炒苦杏仁、石膏、甘草、黄芩、板蓝根、北豆根。辅料为蜂蜜、蔗糖、苯甲酸钠、纯化水。
【性 状】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;味甘、微苦。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宣肺,平喘,利咽。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,症见发热恶寒、咳嗽痰黄、气促喘息、口干音哑、咽喉肿痛。
【规 格】每支装10毫升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一岁至二岁一次3~5毫升,三岁至五岁一次5~10毫升,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~15毫升,一日3次。用时摇匀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
【禁 忌】尚不明确
【注意事项】
1. 忌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2.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
3. 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4. 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糖尿病患儿、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5. 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
6. 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。
7.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8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9.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 藏】密封。
【包 装】玻璃瓶,每盒10支。
【有 效 期】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版一部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1020495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07年04月13日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辽宁东方人药业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辽宁省本溪经济开发区医药园区
邮政编码:117004
电话号码:024-45859555
传真号码:024-45859556
网 址:www.lndfryy.com
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。